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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iyun体育(中国)登录网页入口 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添加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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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高新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原则上申报单位、合同签约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人员提供派遣说明。

    2.在高新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资格考试。

    4.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高新区纳入聘任体系内的人员另行通知。

    二、申报渠道

    国有经济等公有制经济企业(劳务派遣)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推荐申报;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推荐申报;央属、省属驻济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单位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办理。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注册地址应在高新区所辖范围内。

    三、申报方式及受理范围

    2022年度高新区职称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填报,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呈报)部门审核的程序,将评审材料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一)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我市开展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48号)规定,高新区自2022年常态化开展考核认定工作,不再组建初级职称评委会,除“以考代评”的职称外,其他系列全部实行考核认定方式。

    (二)中级职称评审范围

    高新区组建工程技术、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kaiyun体育(中国)登录网页入口,高新区将委托市级中级职称评委会进行评审。

    (三)高级职称评审范围

    参加各系列(专业)副高、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高新区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省、市相应高级职称评委会。

    四、新调整职称政策

    (一)在部分职称系列(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二)省级、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调整。山东省2022年度新增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专业评委会;济南市2022年度在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供应链管理评审专业;新增济南市体育科研专业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不再组建档案专业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三)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五)继续实施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照《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改济人社发〔2017〕120号文件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评审条件

    1.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六、有关要求

    1.严肃职称申报评审纪律。严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凡有以一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2.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3.落实用人单位材料审查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实效性,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后,将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职称评审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60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360元。

    5.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济南高新区官方网站或“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应按照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7.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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